任性神医 作者:君羽落

    分卷阅读76

    任性神医 作者:君羽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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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巫殿报道了。

    燧人邑位于西荒内海辋川海北部,环绕着辋川北海岸,覆压百里。在远古时代,修建起这样一座城邑是极为艰难的,人族能够修建起这样的一座城,也是因为这是人族唯一的城邑。且,燧人邑与其说是城邑,倒不如说是多个部落聚居地构成的大杂烩,一点城邑的感觉都没有。可这已然是人族最好的城邑(也没别的人族城邑对比),燧人氏的祖先草创,诸氏族耗费万余载营造,最终有了如今的燧人邑。

    巫殿位于燧人邑的一座山上,且方圆十里千山鸟飞绝,万径人踪灭。

    没错,燧人邑里有山。

    这很正常不是吗?方圆百里的城邑,怎么可能没有山川河流?部落联盟的核心成员便生活于燧人邑的山川河流边。其实,要将燧人邑理解为农村也是可以的,就是面积大了点,分布松散了点,数十万人口分布在方圆百里的范围里......真不好说这是城邑。

    不过,华歆非常理解燧人邑的这种松散分布格局。

    原因?自然是这座城邑里的大部分居民都是高危存在。

    华歆来到巫殿的第一日,还在门口,都没来得及登记报到就中毒了。

    巫殿里有个家伙做□□实验,一个没留神,毒气扩散,然后......就不用说了。

    这样的存在在巫殿不止一个,且,巫殿不止巫医一脉,还有别的分支,每个分支都有这样的高危生物。

    解毒后华歆恍然了为何一路走来就没见着一个活着的东西了,有这么一群变态在,方圆十里能够活下来的都不可能是人族。

    华歆是以一种一脚踏进狼窝虎穴的心情走进巫殿的。

    巫殿的每个新成员都需要拜一位师父,跟着师父学艺,至于学哪方面,巫有不少分支,就算是天之骄子也多是精通某一领域,各个领域都精通是不可能的,贪多嚼不烂反倒是正常。因此,在巫殿拜师需慎重,因为选择师父的同时也等于选择了未来一生发展的方向,若是选错了......五年后等着被巫殿扫地出门吧。巫殿不养闲人,也不养无用之人。五年时间,达不到标准晋升为真正的巫,卷铺盖走人。

    不过有的时候,学徒也没得选,因为先是师父选择学徒,然后学徒再选择师父。可很多时候,那些师父未必瞧得上学徒,或可提供的选择不多,因此选择很艰难。不过巫殿也考虑到了这一点,因此出台了一项政策,给学徒一年的准备时间,自己在巫殿好好表现,然后去找合适自己的师父,你的表现让人满意,那就有合适的师父了。

    华歆不用准备期,她一入殿便有一堆师父等着抢人,几乎拔剑/掏毒......自相残杀,以至于惊动了巫殿的大长老,见了华歆的资质,立时了然,将诸人的擅长介绍了下,都是诸氏族的能者,有巫医一脉,也有战力派的。

    华歆不止医道资质好,骨骼也清奇,很适合修习秘术,也因此,闹得最凶的就是巫医一脉与秘道一脉。

    大长老最终拍。“让孩子自己决定,选了谁就是谁,谁也不得胡来。”大长老对这帮变态也头疼,真胡来一番......呵呵,巫殿可以考虑搬迁了。原因?旧址都成废墟了,不搬迁还干嘛?因此,这法子是最好的。

    作者有话要说:  此文会穿插大量番外,时间线跳跃上下一万年,怕读者看不习惯,就按内容的时间顺序来投放了,先最远的,再近期的。

    ps:之前的一些细节可能有人没注意,这里补充一下,免得有人不知道这一章说的是什么。

    华歆,风姓燧人氏,是大荒人族人文始祖之一的炎帝,就是那个医术卓绝被苏珩评价跟苍凛完全两个路子的上古帝君。

    ☆、第七章肥羊的待遇

    远来是客,肥羊也是客,何况这只肥羊还是来帮忙解决麻烦的。

    阿珩很有诚意的将人请到了自己住的院子里,药庐除了前面正在使用的地方,别的地方都在大兴土木,也就这里能招待一下客人,别的地方都不太方便用来招待客人。云洛大咧咧的随着阿珩走了,到了目的地立马就后悔了。

    不论是贵族还是黔首,都会在居住的院子里种植一些植物,不过贵族种的多为观赏性植物。自然,这不包括辰国,辰国的贵族在府中院子里种的多为果树,到了季节,小孩子可以爬上去摘果子吃,也顺带锻炼一下身手。黔首会种一两株果树,但大部分还是桑树,再种一些青菜与姜蒜,桑树可以养蚕,而成材后桑木是制弓与制车最好的材料,青菜姜蒜则可以添补餐食。

    阿珩也没有免俗的在院子里种了植物,只是别人种的植物不是观赏性的就是实用性的,阿珩虽占了后者,但......哪个正常人会在自己住的地方种上一堆毒花毒草?云洛瞅了半晌都没认全,只认出来七八种,别的就完全抓瞎了。但想也知道,以阿珩的恶劣,不可能种什么无害的东西。

    “你稍等一下,我给你准备食水。”阿珩向屋内走去,想了想,又对院子里一大一小的两个人各嘱咐了一句。“这院子里的花木,你不要随便动,有好几种都是毒发的速度不超过一盏茶的时间,这么点时间,根本不够我配解药。”

    云洛:“......”苏姑娘至今还不曾将自个给玩死,真真是千古奇迹。

    “还有三七,不准偷吃猪油渣,你再肥下去以后便天天吃野菜。”

    三七苦着脸回道:“哦。”

    待阿珩走了,云洛瞧着垂涎不已的盯着猪油渣的三七,觉得挺好笑的。这个时代,虽然贵族是食肉者,庶人黔首以野菜五谷为食,要在乱世里吃饱虽然挺难,但偶尔打打牙祭还是不难的。大荒太大了,九州之外无从得知,但九州,极其辽阔。华族的足迹广布于中州,而华族列国总人口加起来只怕有两三千万,可相对于中州而言,这点人口......半亩地里撒了两碗芝麻约莫就是如此了。自然,这是大疫之前,大疫之后,华族人口锐减三分之一,天知道中州如今究竟有多地广人稀。

    中州的具体面积不得而知,想要勘测这样大的一片地区,太难了,没有一个国家做得到,但根据远古留下的文献推算,中州方圆约莫五六千里。如此辽阔的疆域,资源自然极其丰富,至少动物资源挺丰富的,只要不怕遇上猛兽,在山林里弄几个陷阱,总能弄到些许肉食打牙祭。

    因着一年到头,总能打上几回牙祭,只要不是最贫穷的人家的孩子,对于肉食的渴望都不是特别严重,三七这般......云洛很是怀疑,这孩子莫不是狼崽?永远都吃不饱,对肉食有着异乎寻常的渴望。

    云洛以一种诱惑的口吻道:“想吃?”

    三七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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