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性神医 作者:君羽落
分卷阅读103
任性神医 作者:君羽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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郁闷,美食再好也改变不了快碎成几瓣的屁股的痛苦。
对此,云洛只能往车里堆皮毛,可大热的天,皮草堆多了是不颠簸了,却热了起来。阿珩还好,只是出了一点汗,肉团子却是汗流浃背,脱得只剩一条犊鼻裤,一身的肥肉都在冒汗,以至于阿珩最后不得不将皮草都给撤了。
云洛琢磨了许久,寻来了竹子,做了个盖子形状的蔑器,然后倒扣在车里,再坐在车里时,不管马车跑得多快都不会觉得颠簸了。相反,还很舒适。
阿珩坐在蔑器“垫子”上,没吭声,但近几日愈发浓郁的阴郁却是散去了,终于恢复了正常,甚至还诡异的透出了阳光的味道,瞧得云洛侧目不已,这女人气质不那么神经的时候其实还挺好看的。
途经北山北端的山时,云洛下令扎营,阿珩立马跳了下马车准备哺食。
队伍里的食材很多,都是肉类,虎贲过境媲美蝗虫,大象、豨、犀牛、剑齿虎、野猪、大虫、熊罴、长虫、豹子、豺、狼、鹿、獐子、山羊、狐狸、兔子......只要是动物都没放过。猎物身上的皮草与能够充作药材的部分都被另外保存起来,最后剩下的肉则充作加餐。
阿珩取了鹿肉、獐子、野猪肉、豨肉,剁成肉糜后用面粉与蜂蜜水做成了丸子,最后放入油锅里炸了炸,金黄酥脆的肉丸子新鲜出炉了......才怪。
阿珩炸出的第一个肉丸是金黄的,味道却是诡异的,咬一口,三七吃得津津有味。“好吃,再来一个。”
被阿珩养大,很难说是三七的独特的口味养成阿珩诡异的厨艺,还是阿珩诡异的厨艺养成了他独特的口味。反正云洛是尝了一口就吐了,炸过头了也就算了,问题是,你到底放了多少盐?盐可是很珍贵的物资,就算有钱也不能这么乱放啊,齁死人怎么办?
云洛果断接管了食材,加水重新调了料,且考虑到阿珩的口味,还专门做了鱼肉丸子,这才炸出一鼎色泽金黄的丸子。三七尝了一口,吃得更欢了,阿珩也尝了一口,口感不错,酥脆可口,再来一个。
一鼎肉丸很快便见了底,一大一小两双眼睛期待的望着云洛,云洛默默拿起之前还剩下的肉糜继续做丸子。
阿珩难得吃的饱饱的,三七更是吃得肚儿圆,虽然本来就是圆滚滚的。
用完哺食,阿珩抓起三七。“饭后走一走,活到九十九,云洛你可要一起?”
云洛拿了一条鹿腿一边吃一边站了起来。“你很想长命百岁?”没记错的话,羲和氏的直系只要不作死,活个一百年是稀疏平常的事。
阿珩想也不想的道:“不想。”
云洛愣了下:“为何?人不都是渴望长命百岁的吗?”
阿珩回道:“长命百岁是一种折磨,唯有死亡是至美。”
云洛想抽自己一耳光,没事跟个贵脑有恙的家伙聊这种话题,这不是没事欠抽吗?
北山这一带全是山峦起伏,基本没什么人烟,道路艰难是一方面,关键是,山的话,只能种植林木,虽然林木也赚钱,但大荒除了喜欢与北荒,其余地方都被遮天蔽日的绿色所覆盖,想要木料的话,到处都是,犯不着进深山里去冒险。且山林里多猛兽,一个不留神就被猛兽给吃了,因此林业不管在哪都不发达,便是要经营林业,也最多在靠近城邑的山头上种植需要的林木。很不巧,北山与洛邑有百余里的路程,属于深山。
虎贲扎营的是洛水的一条支流的上游,沿河而行,听着山林里千虫万兽的合奏曲,别有一番滋味。
除了三七,胖子走一步路比寻常人走一步更累,因此两个大人走得悠闲自在,一派踏青的风采,三七却是吭哧吭哧的跟着,挥汗如雨。瞧着儿子的反应,阿珩不得不承认,云洛是对的,这儿子真的应该丢进军营里好好练练,那一身肥肉捏着虽然舒服,可在生活上却有很多不方便。比如如今,不过饭后散个步,小家伙已经走得快断气了,而她这个重度伤残的人却一点感觉都没有,对比太残酷了。
云洛也愈发想给阿珩写个服字,提议道:“不如爬爬山。”
这一路净走山路了,但真正爬山却是没有,山与山之间有可以通过的小路,反正去挑战一下山坡,能绕就绕,实在绕不过了才会考虑爬,因此还真没爬过几次山。
阿珩瞧了眼哀怨的将自己望着的三七,点头。“爬那座?”北山有不少山头,有高有低,爬的话,得先做好选择。
云洛一指不远处的一座山。“就那座,我正好要去那里寻一个人。”
阿珩很怀疑,云洛放着大路不走,走这条路是否就是为了寻人。
肉团子望了望山的高度,顿时无语泪千行。
好高,目测不少于五百丈。
☆、番外情深缘浅
云湛记事时起就知道自己的家庭略......诡异。
永远记不住自己生过孩子,更不记得自己有了夫君的母亲,以及生怕一个不留神妻子就跑了,然后再也找不回来了的父亲。
不是夸张,是真发生过这样的事,云夫人有一回偷溜出去玩,走丢了,云族长再找到人的时候,云夫人坚决表示:自己没成婚,若是成婚了她怎会不记得?婚姻可是人生大事,谁能忘了?
云族长好说歹说都说不通,气得好悬没吐血三升,最后还是两个人都说累了,休息了一宿。翌日清醒时,迷心症令得前一日的事被云夫人给忘得一干二净。云族长趁此机会在她醒来后告诉她,他们是夫妻,虽然将信将疑,但因着两人躺一张床上,且府里的布置都是依着她的喜好来的,云族长更对她的饮食口味一清二楚,不是多年夫妻不可能了解,也就勉强信了。
云湛很早的时候便忍不住暗搓搓的产生一个疑问:父亲,阿母真是心甘情愿嫁你的,而非因着迷心症被你骗婚的?
不过是否骗婚又如何呢?他这个儿子都生下来了,管它是否骗婚,这段婚姻都得维持下去,否则他岂不是要失去母亲?
三岁那一年,他第一次与人打架,差点将人给活活打死,因为那个贵族子弟说云夫人是疯子,他是云夫人的孩子,以后也会是疯子。
事情最后闹到了云族长那里,云族长比他狠多了,他只是差点把人给打死,最后关头还是刹住了,云族长却不然,那个贵族子弟的家族没多久便因为犯了重罪被夷了三族。
“阿父,阿母她......”
“她是迷心症,不是疯子。”
“迷心症是什么?”
“脑袋被开瓢后的后遗症。”
云湛:脑袋被开瓢是什么意思?希望不是他理解的那种。
“阿奴年轻时被人暗算,受了重伤,颅骨被重创,虽被邪医苍凛救了回来,却落下了迷心之症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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郁闷,美食再好也改变不了快碎成几瓣的屁股的痛苦。
对此,云洛只能往车里堆皮毛,可大热的天,皮草堆多了是不颠簸了,却热了起来。阿珩还好,只是出了一点汗,肉团子却是汗流浃背,脱得只剩一条犊鼻裤,一身的肥肉都在冒汗,以至于阿珩最后不得不将皮草都给撤了。
云洛琢磨了许久,寻来了竹子,做了个盖子形状的蔑器,然后倒扣在车里,再坐在车里时,不管马车跑得多快都不会觉得颠簸了。相反,还很舒适。
阿珩坐在蔑器“垫子”上,没吭声,但近几日愈发浓郁的阴郁却是散去了,终于恢复了正常,甚至还诡异的透出了阳光的味道,瞧得云洛侧目不已,这女人气质不那么神经的时候其实还挺好看的。
途经北山北端的山时,云洛下令扎营,阿珩立马跳了下马车准备哺食。
队伍里的食材很多,都是肉类,虎贲过境媲美蝗虫,大象、豨、犀牛、剑齿虎、野猪、大虫、熊罴、长虫、豹子、豺、狼、鹿、獐子、山羊、狐狸、兔子......只要是动物都没放过。猎物身上的皮草与能够充作药材的部分都被另外保存起来,最后剩下的肉则充作加餐。
阿珩取了鹿肉、獐子、野猪肉、豨肉,剁成肉糜后用面粉与蜂蜜水做成了丸子,最后放入油锅里炸了炸,金黄酥脆的肉丸子新鲜出炉了......才怪。
阿珩炸出的第一个肉丸是金黄的,味道却是诡异的,咬一口,三七吃得津津有味。“好吃,再来一个。”
被阿珩养大,很难说是三七的独特的口味养成阿珩诡异的厨艺,还是阿珩诡异的厨艺养成了他独特的口味。反正云洛是尝了一口就吐了,炸过头了也就算了,问题是,你到底放了多少盐?盐可是很珍贵的物资,就算有钱也不能这么乱放啊,齁死人怎么办?
云洛果断接管了食材,加水重新调了料,且考虑到阿珩的口味,还专门做了鱼肉丸子,这才炸出一鼎色泽金黄的丸子。三七尝了一口,吃得更欢了,阿珩也尝了一口,口感不错,酥脆可口,再来一个。
一鼎肉丸很快便见了底,一大一小两双眼睛期待的望着云洛,云洛默默拿起之前还剩下的肉糜继续做丸子。
阿珩难得吃的饱饱的,三七更是吃得肚儿圆,虽然本来就是圆滚滚的。
用完哺食,阿珩抓起三七。“饭后走一走,活到九十九,云洛你可要一起?”
云洛拿了一条鹿腿一边吃一边站了起来。“你很想长命百岁?”没记错的话,羲和氏的直系只要不作死,活个一百年是稀疏平常的事。
阿珩想也不想的道:“不想。”
云洛愣了下:“为何?人不都是渴望长命百岁的吗?”
阿珩回道:“长命百岁是一种折磨,唯有死亡是至美。”
云洛想抽自己一耳光,没事跟个贵脑有恙的家伙聊这种话题,这不是没事欠抽吗?
北山这一带全是山峦起伏,基本没什么人烟,道路艰难是一方面,关键是,山的话,只能种植林木,虽然林木也赚钱,但大荒除了喜欢与北荒,其余地方都被遮天蔽日的绿色所覆盖,想要木料的话,到处都是,犯不着进深山里去冒险。且山林里多猛兽,一个不留神就被猛兽给吃了,因此林业不管在哪都不发达,便是要经营林业,也最多在靠近城邑的山头上种植需要的林木。很不巧,北山与洛邑有百余里的路程,属于深山。
虎贲扎营的是洛水的一条支流的上游,沿河而行,听着山林里千虫万兽的合奏曲,别有一番滋味。
除了三七,胖子走一步路比寻常人走一步更累,因此两个大人走得悠闲自在,一派踏青的风采,三七却是吭哧吭哧的跟着,挥汗如雨。瞧着儿子的反应,阿珩不得不承认,云洛是对的,这儿子真的应该丢进军营里好好练练,那一身肥肉捏着虽然舒服,可在生活上却有很多不方便。比如如今,不过饭后散个步,小家伙已经走得快断气了,而她这个重度伤残的人却一点感觉都没有,对比太残酷了。
云洛也愈发想给阿珩写个服字,提议道:“不如爬爬山。”
这一路净走山路了,但真正爬山却是没有,山与山之间有可以通过的小路,反正去挑战一下山坡,能绕就绕,实在绕不过了才会考虑爬,因此还真没爬过几次山。
阿珩瞧了眼哀怨的将自己望着的三七,点头。“爬那座?”北山有不少山头,有高有低,爬的话,得先做好选择。
云洛一指不远处的一座山。“就那座,我正好要去那里寻一个人。”
阿珩很怀疑,云洛放着大路不走,走这条路是否就是为了寻人。
肉团子望了望山的高度,顿时无语泪千行。
好高,目测不少于五百丈。
☆、番外情深缘浅
云湛记事时起就知道自己的家庭略......诡异。
永远记不住自己生过孩子,更不记得自己有了夫君的母亲,以及生怕一个不留神妻子就跑了,然后再也找不回来了的父亲。
不是夸张,是真发生过这样的事,云夫人有一回偷溜出去玩,走丢了,云族长再找到人的时候,云夫人坚决表示:自己没成婚,若是成婚了她怎会不记得?婚姻可是人生大事,谁能忘了?
云族长好说歹说都说不通,气得好悬没吐血三升,最后还是两个人都说累了,休息了一宿。翌日清醒时,迷心症令得前一日的事被云夫人给忘得一干二净。云族长趁此机会在她醒来后告诉她,他们是夫妻,虽然将信将疑,但因着两人躺一张床上,且府里的布置都是依着她的喜好来的,云族长更对她的饮食口味一清二楚,不是多年夫妻不可能了解,也就勉强信了。
云湛很早的时候便忍不住暗搓搓的产生一个疑问:父亲,阿母真是心甘情愿嫁你的,而非因着迷心症被你骗婚的?
不过是否骗婚又如何呢?他这个儿子都生下来了,管它是否骗婚,这段婚姻都得维持下去,否则他岂不是要失去母亲?
三岁那一年,他第一次与人打架,差点将人给活活打死,因为那个贵族子弟说云夫人是疯子,他是云夫人的孩子,以后也会是疯子。
事情最后闹到了云族长那里,云族长比他狠多了,他只是差点把人给打死,最后关头还是刹住了,云族长却不然,那个贵族子弟的家族没多久便因为犯了重罪被夷了三族。
“阿父,阿母她......”
“她是迷心症,不是疯子。”
“迷心症是什么?”
“脑袋被开瓢后的后遗症。”
云湛:脑袋被开瓢是什么意思?希望不是他理解的那种。
“阿奴年轻时被人暗算,受了重伤,颅骨被重创,虽被邪医苍凛救了回来,却落下了迷心之症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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