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从没想过,你会是这样的容貌。”冯明森的语气里满是溺爱。

    回廊幽深而曲折,透过黑暗延伸,一缕白色的雾气慢慢浮了出来,从抽象的土耳其宫廷式地砖上渗出,一点一点地将地面染成朦胧的白色。夜色与白茫相纠缠,分不清哪里是剧院的穹顶,哪里又是剧院的地面了。

    夏青丝于亚金色的西洋铜镜里看向身后,沉重的木门大开着,门后是迷宫般的黑暗剧院,没有点灯,而一丝夜雾缭绕而来,渗进了自己的卧室,将厚重而雕刻有繁复精美纹路的大门也模糊了痕迹,仿若那扇大门是悬浮于半空中的。铜镜里还有另一张半明半暗的脸,与她的侧脸相对,那两张脸被夜雾萦绕,皆变得不真实起来。隐于幽暗里的,是冯明森的脸。

    室内只点着一盏枝形的灯盏,三根红烛流着红泪,将光明一点一点地送至室内每个幽暗的角落。那点红光跳跃着,时明时暗,将冯明森的脸剪染得有些斑驳。一声轻笑,将冯明森的视线拉回到了铜镜里,铜镜里的夏青丝的脸是完整的,她侧身半对着他,他瞧不清她的表情,只听她笑道:“没想到我的容貌是如此怪异?”

    “培根在论及形形色色的美时说过:‘绝色者之五官比例定有异处。’”冯明森还要说下去,却听到夏青丝与他的声音同时响起:“语出《培根随笔集》第4篇《论美》。”

    “你真是个迷人的女子,永远让人有惊喜。”冯明森将手轻柔地插进她的发间,细细摩挲,那缕异香就一点一点地沾染到了他的指尖上,是黑玫瑰香水的味道,与他剧院里种的黑玫瑰味道一样。“你记起自己身世了吗?”他将吻印在了她的发上,任由她的体香将他包围。

    夏青丝展露出了一丝似笑非笑的唇意:“脑子里还是一团浆糊,只不过听你说起培根的美经,没来由的脑子就跃出了他的那一句话。估计我以前在修道院时,看到过他的书吧。”她的笑容依旧明净,可与初见时的楚楚可怜相比,她释放出了一种桀骜不驯的气息来。

    “你说什么?”冯明森一怔,将她的半边身子扳了过来。

    夏青丝睁着一双迷惘的眼眸,也怔住了,半响,才道:“我说了什么?我说了……”努力想了许久,语调复又变得慵懒:“我说了修道院吗?修道院……”她细眉一挑,眼睛眨着可爱调皮的光:“已经是在修道院里待过吧。其他的记不起来了。”

    “想必是上帝给了我一个安琪儿。”冯明森也放松了下来,他喜欢她的调皮劲儿,是那样的充满活力。而她纯真的眼眸瞬间变得幽暗,嘴唇一动,吐出了冰冷冷的一句话,“或许,只是个黑天使呢!并非所有的天使都来自天堂,黑天使可是来自地狱的。”风猛地一盛,将灯盏熄灭,身边是无尽的黑暗,在瞧不见彼此的脸容。“咚”的一声巨响,将夏青丝吓得跳了起来,手打翻了妆台上的水晶粉盒,“丁零”一声,掉到了地面上,茉莉珍珠粉清幽的香味溢出,黑暗里是无尽的夜之香。

    “是卧室大门关上的声音。”冯明森的声音十分冷静,带了一点揶揄的笑:“我连黑暗也不怕,又岂会惧怕地狱。倒是你这个黑天使不太及格,怕是连地狱在哪都不知道。”只有生活在地狱里的人,才会明白,地狱在哪。地狱不过是在他心中。可后面那两句话,他没有说出来。

    夏青丝没有再说话。俩人静坐于黑暗中,倒也觉得妥帖与安宁。有他作伴,夏青丝觉着喜欢。他很睿智,博学多识。他会跟她讲上海的人情世故,也会在心情好时,讲些稀奇古怪的故事给她听。他会哄她开心,宠着她,不过问她的来历。

    剧院里的人说她是来历不明的野女子,说她是狐狸媚子,企图夺走冯老板的心,取代玫瑰夫人的位置,这一切她都知道。那是她第一次听见关于那个女子的名字。而关于她肮脏不堪的流言,她没有放在心里。只要能活下去,一切都不重要,而且,她隐约地感应到:自己不会属于这里。

    他带她回到剧院后,没有过多的打扰她。后来,他再来看她,倒是有些诧异。他看着已经焕然一新的她,说道:“原来你长得异常美丽。”

    透过铜镜,她看到了他由衷赞叹的神情,他的神情那样诚恳与专注,让她忘了身处何处。而他就那样随意地走了进来,坐到榻上看她梳妆,仿若这一切都不过是理所当然。她时刻提醒着自己,他是这里的主人!

    于是没了惊慌失措,她微笑着抬了抬眸,看着镜中的自己,然后说道:“我不觉得自己美。我的唇厚,眼睛毒,与一般的女子比,十分怪异,怎么看都不舒服。”

    “《卡门》的作者梅里美在一部短篇小说里描述过一位村野美人,她就长着一双毒眼。可她的眼睛很美,无法描摹。”冯明森带着丝狡黠,将她的下巴扳起,直视着她那一双怪异的眼睛,手指在她眼眶上游走,又似在一点一点地描摹,“真是一双要命的眼睛。”他发出了一声叹,颤音里带了满满的情欲。

    她读懂了他的意思。忽地,她又想起了沦为乞丐时的悲惨。她想起了被关在狭窄黑暗的木箱子里时的恐惧,身体有些止不住的发抖,可只一瞬,她又恢复了平静。只要能活下去……手本能地攀上了真丝睡裙上胸前的扣子,一颗一颗地揭开,正要往下,她的手被他抓住。她抬眸瞧他,带着丝小心翼翼,而他只是淡淡一笑,将她的手置于唇边,吻了吻:“我不需要你这样做。从今后,你可以安心在此住下,你是我最尊贵的客人。”

    他没有占有她,只是替她将纽扣一颗一颗地扣上,他说,他喜欢她。

    “我喜欢你有一双毒眼。”冯明森说道。

    唇一动,未经思索的她睁着既天真又茫然的眼睛,慢慢说道:“是高龙芭那个野姑娘吗?小说结尾时,用那农妇的话来说:‘那位小姐长得多美,可是不一般!我敢肯定,她长了一对毒眼。’所谓毒眼,说的是目光能令人着魔,与美无关。高龙芭的毒眼,代表着她作为复仇女神的心灵窗口。她用一辈子来复仇,像一团熊熊的烈火,充满了野性。那您从我的眼睛里,看到了什么?也有复仇的火焰吗?”

    那一段话险些将两人的关系逼入死角。夏青丝永远也无法忘记,冯明森听完她的话后,脸色瞬间变得苍白。他凌厉的神情一闪而过,那眼睛似要杀人,可也只是一瞬,回归平静。他转身即走,没有多说一个字,却整整一个月再没来瞧她。

    她担惊受怕了那么许久,怕他会赶她走,怕会再沦为乞丐,抑或是像剧院里的人说的:这位失宠了,不过那皮囊去妓院倒是能赚到钱的。她无法面对,却又在心里不断地告诉自己:人是求活的,再艰难,也不能求死!

    后来,她终于等来了他。

    他比原来更疼爱她。在见到她的那一刻,他没有掩饰地说道:“我喜欢你的眼睛,那样美丽。那种求生的欲望,是我所能见过的,此生最美的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