砰!
    “哎呦!”
    “刘季……,赶紧滚!”
    “我的脚!”
    那小二用力一脚踢过去,正要落在靠门槛的那酒鬼身上,悄然间,那酒鬼身躯微微一动,直接出现一个空隙。
    余力惯性,小二一脚落在坚硬的门槛上,迸出响亮之声。
    顿然,小二面上痛苦之色涌现,整个人弯下身来,金鸡独立,抱着自己的脚,对于那酒鬼更为厌恶了。
    没钱喝什么酒?
    以前有钱自然好说,偶尔赊欠一两次也无所谓,可……赊欠都好几次了,又来喝酒。
    关键,口味刁钻,非好酒不喝,非美味佳肴不吃,那些不要钱啊?
    真真一个败家子,听说刘季他父亲都不愿意搭理他,直接撵出去了。
    “开酒楼不让人喝酒怎么能行!”
    “再赊一坛酒,我就走!”
    一件暗红色残旧的长袍在身,凌乱的长发只是简单梳拢,一根木簪束之,面上略有虬髯短须。
    再次靠在门槛上,抬手喝了一口酒,却……酒壶没有酒水留下了,顿时摇摇头。
    扔掉手中的酒壶,看向那小二。
    “刘季!”
    “别不知好歹,赶紧起开,挡住我春雨楼的贵客了。”
    小二不想要搭理此人了,被刘季拦着,门外的五位贵客还在站着呢,还难以入酒楼内。
    “小二!”
    “于他一坛酒吧,待会算在我身上。”
    张良五人并不着急,儒家仁礼为上,或有愤怒,却非眼前之事可以动摇,静静看着门槛这人。
    刘季?
    这个名字……依稀好像在哪里听到过,好像齐鲁之时听到过,具体如何不清楚,应该不是什么大事。
    单手指着刘季,看向小二,彬然有礼。
    “好咧!”
    “刘季,还不谢谢这位客官?”
    “赶紧让开,让五位贵客进去!”
    小二大喜,无论买酒是送给谁,反正酒楼的酒可以卖出去就好了,旋即,又厌烦的看着刘季。
    躬身一礼,迎接五位贵客。
    “你们谁啊?”
    “儒家的人?”
    刘季亦是好奇的看向那五人,衣冠楚楚的,浑身上下很是……整齐,一般的冠袍。
    儒家!
    “在下儒家张良!”
    迎着刘季扫过来的目光,张良颔首。
    “酒水呢?”
    “酒水给我,我就走!”
    刘季看着儒家张良五人。
    张良!
    是他!
    听朱家堂主说过,他是小圣贤庄的三当家,地位不俗的。
    就是……现在怎么出现在沛县了,难道泗水郡的形势这般负责了,连儒家的人都要插手?
    无论如何,不关自己的事情。
    没有和五人多言,再次看向小二。
    ……
    ……
    “子房师兄!”
    “那人有些意思。”
    春雨楼的二楼雅间。
    五人入内,回想着先前门外的场面,一人饶有所思。
    “有些意思?”
    “依我看,那人就是地痞无赖,是需要礼仪给于教化的,在沛县之中,说不准哪一天就被大秦律例拿下了。”
    另一半不以为然。
    喝酒付账,也是礼仪。
    世间万物,无礼仪不成方圆。
    那人没钱还来喝酒,还故意为难小二,非君子所为,为之不喜。
    “那人……以后我们说不得还会碰到。”
    刘季!
    在他的身上的确看不到任何一点礼仪之风,从先前所为,在沛县更是有可能犯下罪过被抓起来。
    却……此人能够在自己的记忆中留下姓名,当有些不俗。
    更别说……这里是沛县。
    他们接下来要在这里停留一段时日,多一个朋友,总比多一个对手好,只要朋友足够多。
    那么,敌人将不足为惧。
    这还是当年在韩国新郑学得的道理,鬼谷纵横便是极为擅长此道。
    张良一语落,自己有感觉,接下来还会遇见此人。
    感觉!
    在某些时候,比起任何判断都要准!
    ……
    ……
    “刘季!”
    “你这整天喝酒,不吃点肉怎么能行,今天我肉卖完了,还剩下一块猪肝,送给你了!”
    沛县!
    是自己的老家,从神农堂离开,归于沛县,刘季还是欢喜的。
    就是……近来有些不欢喜了。
    因为父亲不喜欢自己。
    嫌弃自己白吃白喝。
    好在自己交了几个朋友,再加上赌术还行,时不时还能够对付一下,当然,更少不了朱家堂主给自己的辛苦费用。
    否则,自己真活不下去了。
    前往沛县北方城区,那是自己的老家所在,按照大秦律,自己还是有独处之地,就是地方有点小。
    刚拐过一个路口,耳边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。
    “你这是看上我的酒吧。”
    “我这坛酒可是价值一金的,你那块猪肝才多少。”
    “杀猪的,如果你将猪肝做好送给我,咱们还是可以一起喝两口的。”
    刘季步伐缓缓停下,手中抱着一个酒坛,循声看去,果然是自己的数人,前来沛县交的朋友。
    是一个杀猪的。
    对于这一点,刘季承认和他交朋友是想要免费吃点肉,不外,自己不白吃,自己也买酒的。
    比如现在!
    “嘿嘿,好!”
    “你那酒是春雨楼的桃花醉,我喝过一次!”
    “滋味真不错。”
    “这样就说好了,你别一个人把它喝完了,我现在就去把猪肝做一下,这东西做的很快。”
    杀猪的仪容神态较之刘季更为……独特,一张圆盆大脸黑黑的,颔下两颊更是虬髯遍布。
    此刻正推着一个独轮车,上面基本上已经空了,只剩下……一些彘身上的残余物,不好卖的东西。
    闻刘季这般说,杀猪的连忙定下。
    自己剩下的那块猪肝也就价值三个半两钱。
    而那坛桃花醉价值一斤……因为数量很少,就是城中能喝的都不躲,刘季倒是喝了不少。
    还真有钱。
    今天自己也可以喝两口了,一块猪肝算得了什么。
    “那就快点,有个下酒菜喝起来就更好了。”
    刘季潇洒的摆摆手,抱着酒坛继续行进。
    “嘿嘿!”
    杀猪的大乐,小跑推着车,准备回家将这块猪肝快速处理一下。
    杀猪的速度很快。
    刚过半柱香的时间,便是手里拿着一个竹筐餐盒,来到了简陋的刘季家中,敲门而入。
    “你这三个下酒菜不错,尽管没有春雨楼的好,却也……很合眼下。”
    简陋的住宅。
    一个小小的院子,外加三间房屋,正厅内没有什么摆设,只有两张木案,外加几张草席。
    此刻吃喝的东西都败在案上。
    三个下酒菜。
    一个猪肝!
    一个猪血!
    一个猪耳朵!
    外加一坛酒。
    都是不好卖的东西,都被做成下酒菜了,刘季是服了杀猪的,还真是有点抠。
    “真香!”
    “我先喝一碗!”
    杀猪的已经率先自己给自己倒了一碗,端起来便是大口喝着,很是畅快。
    “慢慢喝,你这样喝如何喝出酒味?”
    刘季摇摇头。
    好酒就该慢慢品尝,不然如同牛饮,品不出滋味的。
    说着,也是连忙倒了一碗,快速喝了两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