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妈这不是说咱萱儿漂亮嘛!”张紫萱妈妈笑呵呵道。
    这时,张紫萱突然闻到了厨房里散出来的香味儿,闭着眼,陶醉道:“妈,今天做什么菜呢,快香死我了。”
    “红烧鱼!”顿了顿,妈妈想了一会儿,说:“还有糖醋排骨,鱼香肉丝,麻婆豆腐和玉米肉丝鸡蛋羹。”
    闻言,张紫萱的眼睛都亮起来了,扑闪扑闪地特别好看,整个人更是精神了几分,刚想开口,又想到了什么,泄气道:“妈,自从我回来后,吃您做的菜,我都胖了好几斤了,再这样下去,我可要变成小猪了!”那委屈模样别提有多可爱,多动人了。
    “多吃点好,就算成小猪,那也是漂亮的小猪!而且自从你去京城后,每次回家看到你瘦成那样,妈心疼!”妈妈刮了刮张紫萱的琼鼻,宠溺道。
    因为她知道,自己女儿为了这个家付出了多少,更因为单亲家庭的原因,虽然女儿是大明星,她更知道当这个有多忙,但不管多忙,女儿都会时不时回来一趟,虽然次数并不多。
    即使如此,她也已经很开心,也很幸福了。
    所以,她所能做的除了保佑自己女儿健健康康,还有的,就是等女儿回家时,烧最好吃的给她。
    她奢求的并不多,只是她和她都好而已。
    你若安好,便是晴天!
    “妈妈,你真好!”张紫萱紧紧抱住妈妈撒娇道,像个小孩似的。
    ......
    时光如梭,无声无息。
    三天时间一晃而过,今天已是国庆节的最后一天。
    而这三天时间,叶浩一直都在练歌,公园和家,两点一线,不停来回。
    而今天也不例外,叶浩掐准时间,九点十三分,坐在了原先的位置,以及原来的姿势和东西,唯一变的就是他弹奏和清唱的歌曲。
    如果有人在一旁听他弹奏的话,那人一定会惊讶乃至震惊地发现,这人这三天里竟没有一首歌是重复的,最可怕的是,每一首歌都从未听过!
    一曲毕,叶浩双手从吉他上离开,拿起笔翻开了一旁的笔记本,这样子又是要写“新歌”。
    “看来得换本书了。”叶浩不禁摇头苦笑。
    这三天来,叶浩已经把一本几百页的笔记本完完全全的写满了,要说有什么空的地方,估计也只有行与行之间的空隙了。
    正因为如此,叶浩的收获也是前所未有的丰富,不仅将脑内的知识和经验全部吸收化为己有,更把以前记得的,模糊的或是不大记得的歌都回忆了个七七八八,现在的他,可称的上是一名真正的“歌手”,当然只是他自诩的。
    写歌谱曲就算了,至于当着人面唱歌,叶浩还是觉得算了,怕丢人。
    但这也让叶浩足够膨胀了!
    所以,除了以前那几个牛逼哄哄的称号,叶浩觉定给自己再取一个,嗯….就叫,叶歌手,不行,太俗气!
    对,有了,就叫叶歌王!
    听听,这名字多霸气,多牛逼!
    得,趁着哥心情好,麻溜的去买本新的笔记本,继续咱的“歌手之路”。
    于是,叶浩一边yy着,一边向公园外头走去。
    ......
    另一边。
    同一时间,某私人住宅区内。
    伴随着一声叹息,张子萱从里头摇摇晃晃地走了出来,看着模样好似魂丢了一般。
    原因无他,因为她回来杭城的主要原因就是想要见一面那几个写词作曲的大家,可以的话,张紫萱希望他们能帮自己写几首歌,好让自己把专辑完成了。
    退而求次说,就算给不了十几首,几首也行啊!
    聊胜于无啊!
    愿望是美好的,但现实却来得那么骨感。
    这些天,张紫萱几乎跑遍了小半个华国,凡是住在沿海地带的那些个写词谱曲的大家,她都一一拜访过了,但无一不是以各种奇葩的理由或者性格婉拒她。
    这让张紫萱有气不打一处来,简直气坏了!
    虽说“天才”有些脾气也是可以被人容忍的,但这也太欺负人的有木有!再说自己也算是个大美女了,对待美女就不能客气些嘛!
    所以,张紫萱现在把全部希望寄托在了这最后一次拜访上了,因为再怎么说国庆过后都要回公司了,毕竟有些事情必须要自己面对,也逃避不得。
    其实前面那些人能见到最好,但见不到,张紫萱也并不会太难过,因为这最后一个才是她这次“旅行”的最大目的。
    以前她刚入这个行业的时候,就听陆老和邱总说过,音乐圈里边有个“鬼才”,名叫曹筠,不论歌和词他都会,而且只要他写给别人的歌,大多红遍大江南北,销量无不达到白金销量水平。
    而且这些歌她都听过,还特别喜欢。不过至于为什么喜欢他的歌却不知道他的人…
    原因离不开两点。
    其一,曹筠为人低调,不像其他那些所谓的“大咖”,整天想搞大新闻,唯恐天下人不知道他似的。
    其二,也是很浅显的道理,听歌听歌,听的是歌,而不是词,更不是曲。所以听歌的人基本只会看这个歌是谁唱的,而很少有人会注意这个歌的词和曲是谁写的。毕竟对大多数人来说,只要能听歌,是好歌,管那么多干嘛!
    所以这也使得这样一个厉害的人却让人难以记得。
    而更让人觉得离谱的是,曹筠虽然才华横溢,但他却貌似对写歌谱曲没太大热情,曾听闻有公司开价几十万买他一首歌却都被他直接拒绝了。这让张紫萱听了,都懵了!
    什么情况!在她印象里头,5万一首就已经是好歌,10万以上那就是精品,至于30万的“绝作”…有!但一年也难有几首!
    而曹筠,则显然处于这行列之中!
    如果换做任何人,有着这样常人难以企及的天赋,必定会一辈子都扑死在这上头,毕竟谁愿意放弃这样赚钱的才能呢?况且这钱还特别好赚!
    但人家还真不屑这个,反而对文学这方面感兴趣,特别是诗词。听说为了求那些文学大家给他写诗词,愣是厚着脸皮住在了人家家里,据说赶都赶不走,最后那个文学大家万般无奈只好同意写了一首歌词,曹筠看了之后这才心满意足离开了。
    也真是奇葩!
    要不说天才的脑回路果然与凡人不同呢!
    撇开上头那些不说,更主要的是,曹筠就住在杭城,也就是她的家乡!
    所以,张紫萱一回来就按着先前打听的地址寻来了,但她并不认为别人一定愿意帮忙写歌,毕竟人家跟她也不熟,说白了她就是来碰碰运气的。
    ps:不好意思,作者菌第二更有些慢了!现在这边打个招呼,我明天要在医院待一天,我看看能不能抽空多写一章,我争取一下!还有,这两天挺关键的,希望大家不要吝啬你们的推荐票,统统向我砸来吧!还有,有打赏给点打赏也是极好的。
    作者在这里先拜谢大家了!
    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