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实,当莲花在短袍人背后刺出那一刀的时候,已经应验了他的梦。
    “你相信他的话?”莲花问。
    “不是我相不相信,而是你。”我回答。
    她在短袍人的梦里,或许短袍人也应该在她的梦里。
    “那么,我们不去敦煌了吗?”莲花有些迟疑。
    “问问你的内心吧。”我长叹。
    从莲花的神色中,我已经知道了答案。
    玄学领域的事无法用物理学知识来一一剖析印证,只能相信一点——存在即是真理。短袍人和莲花的姻缘或许是无数轮回之中早就注定的,所以,莲花在时间上倒退一千年,又在空间上北跨数千里,来到了北宋汴梁城,与短袍人遇见。
    这是命,属于他们两个的命。
    “我去五国城。”莲花终于点头。
    短袍人顾不得直透胸口的短刀,兴奋地举起双臂,仰天长啸,一连七声,声震云霄。
    “去五国城是最正确的路。”皇帝也低下了高贵的头颅,不得不承认这一点。
    他是皇帝,但只是中原的皇帝,势力无法延伸到北方五国城去。所以,就算知道五国城那边才是最重要的玄机所在,也无可奈何。
    对比两国国力,皇帝要想在北方有所作为,的确是有心无力。
    “你呢?要不要一起去?”莲花问。
    她与短袍人之间似乎存在某种默契,虽然此刻对方的胸口仍在滴血,但是他们之间的陌生感、隔阂感却全都不复存在了。
    有缘分的人之间的关系就是如此奇怪,一旦对上了眼,就像磁铁的阴阳两极那样,紧贴在一起,再不分开。
    我略略思索,深深点头:“好,一起去看看,也是一件好事。”
    莲花的情绪立刻高涨:“既然如此,还等什么?人生苦短,夜长梦多,就趁着今夜,快马加鞭向北,直奔五国城——”
    我不禁暗暗地为那短袍人叫屈,莲花愿意去五国城,只不过是为了寻找一条回到从前的路。越早到达五国城,他们之间的关系就结束得越快。
    “走。”短袍人转身。
    之前,莲花的短刀从他背后刺入,鲜血顺着刀柄滴落,已经染红了他半边身体,一直流淌到脚跟。现在,他的双脚每挪动一次,地上都留下一对半残的鲜红脚印,映入眼帘,触目惊心。
    莲花加快脚步,与短袍人并排走出院子。
    “呵呵,呵呵。”皇帝冷笑起来。
    我不禁有些怅然,作为一名亡国之君,他还有什么心情独自发笑呢?
    “我的时代就要到了,呵呵,没有人知道,我的时代就要到了……”我没有发问,皇帝便自说自话起来。
    “你的时代?”我无法相信这句话。
    “没错,我的时代即将到来,就是在五国城,就是在那通天井之内。”皇帝回答。
    “宋亡,你的时代才刚刚开始?试想一下,岂不已经晚了三秋?”我追问。
    身为一个皇帝,他的使命并非在琴棋书画方面追求更高的人文造诣,而是尽可能地带领全国人民走上和谐幸福、富强快乐之路。一旦面南背北登基坐殿,他就不能再为自己一个人活着,而是为了整个国家活着,活成“大我”而不是“小我”。
    此人一生犯下的最大的错误就是,误将琴棋书画、踢球杂耍的“小技”当成了“大技”。同时,他又将治理国家、平定天下这种“大技”当成了无关紧要的“小技”,交给四大奸臣去做,负了赵宋列祖列宗,也负了中原的数十万百姓。
    “当然不是。”他笑起来,“此刻妄论胜负,还稍早了点。”
    我对他没来由的自负有些无奈,看起来,“靖康之难”伤的只是百姓的心和脸面,对他来说,并未造成任何打击,反而沾沾自喜。
    “你确信,去五国城是个正确的选择?”我追问。
    我虽不才,乱世之中,至少能杀出一条血路,帮他扭转个人命运,远离“五国城坐井观天”的悲惨结局。
    他摇摇头:“你根本不知道,这是一局大棋,操盘者高高在上,普通百姓根本看不到也想不到。就这样,尽管往前走吧,到了五国城,我也就找到了自己粉墨登台的战场。”
    我回过头来,注视着御书房。
    宋代孤本甚多,但最终命运是被运载到北方去,随着时间迁延,这些孤本全被目不识丁的人拿去,毁作他用。
    我在这里只是过客,那些书肯定不是轻易能够带走的,其命运只能是辗转泥泞之中,践踏乱足之下。
    “好吧,大家各自珍重吧。”我说。
    乱世之中,能够苟全性命,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。
    历史上,他被掳掠至五国城,虽然受尽侮辱,却勉强活了下来,不至于城破之日以身殉国。比起他的最后一代子孙死于崖山的悲壮结局,也算得上是善终了。
    “我们还没有说说那本书上的事。”他眯着眼睛,笑得十分古怪。
    那本书在我怀中,如果不是他提起,我几乎忘记了“地狱守门犬”的事。不过,莲花已经随着短袍人出去,似乎已经暂时找到了很好的归宿,不必忧惧于“莫须有”的怪兽。
    “请讲。”我说。
    “在五国城,可以观天,也可以探地。”他说,“真正的操盘者,既能从天象上提前获得警示,又能在大地上未雨绸缪,布下解决问题的法宝。看懂了那本书,就等于是一只手托起了青天、一只手掌控了大地,呵呵,你虽然拿走了那本书,却不了解其中的玄机。知道吗?要想打开它,就得先行血祭。血祭,懂不懂?”
    血祭是许多邪派的祭祀方式,我并非一窍不通。
    “你究竟要干什么?”我心中疑窦丛生。
    “真正的血祭不是一只鸡、一条狗、一头牛的宰杀祭祀,而是一个人,一个活生生的人——当我们真正地有求于化外真神,一个人的血祭也不足以看出诚意,而是一群人、一大群人,比如这座城中、这座城中所有人乃至于……呵呵呵呵,乃至于中原所有的人,全都奉为祭品。那样,诚意就显现出来了,真神就能被感动,伸出其巨灵之掌,让你直达超度彼岸。”他阴森森地笑着解释。
    邪派典籍中的确有记载说,人类历史上任何一次惨绝人寰的大屠杀都是有其背后深层目的的,几乎都可以归类为一次超大规模的“血祭”。
    春秋战国时期,各国侵扰倾轧之中曾经发生过不计其数的坑杀俘虏事件,其残忍情节令人发指。
    唯有血祭,才需要这种千人坑、万人坑的邪恶仪式。
    眼前,皇帝用城破之战作为“血祭”的一部分,其用心也的确是邪恶之极。通常情况下,侵略军、战胜者才是血祭的发起者,而他却是战败者、亡国之君,却要用全城平民百姓之血献祭,简直无耻之极。
    中原百姓摊上这样的皇帝,也的确是倒了八辈子大霉。
    “你的想法的确独特,我实在不敢苟同。”我连苦笑都装不出来,脸上的肌肉都已经因愤怒而变得无比僵硬。
    我无法理解眼前这个人,史官笔下,这人被美化为风流名士,是“不爱江山爱美人、只管丹青描红袖”的典范人物,实际上却大相径庭。
    没有了莲花的羁绊,我又可以一身轻松了。
    “走吧?”他向外一指。
    我已经无法平心静气地跟对方相处了,甚至都顾不上礼貌,立刻转身向外走。
    院外,被我打倒的人都已经清醒,环卫于短袍人、莲花的身边。
    我一步迈过门槛,扬手向他们打招呼。
    在我心里,这些北方来的侵略军虽然凶狠蛮横,但也比皇帝容易接近得多。
    “这皇帝,如同怪兽一般,比莲花描述过的‘地狱守门犬’更令人憎恶。”我暗自皱眉。
    莲花也向我举起手臂,但却不是挥手,而是指向我背后。
    短袍人与六名随从也举起手来,一起向我背后指着。
    我突然醒悟,不该走在一个极阴险、邪恶、狡诈、诡异的人前头,把自己的后背空门完全暴露给对方,这已经犯了江湖大忌。
    嚓的一声,我感觉全身的热血一下子找到了出口,向着后心奔涌而去,随即激射而出。
    利刃刺入身体又抽回去的感觉太熟悉了,在港岛,我曾无数次亲身体验过。
    没有哪个人的身体是铜浇铁铸的,可以不惧利刃。
    我的心在向下沉,痛恨自己竟然如此大意。
    “杀了你,事情就出现了大转机。”他说。
    我转身看着他,只想纵声大笑。
    当外敌入侵、满城尽殁之时,他不去考虑如何杀尽侵略者保护百姓,反而在背后向我下手,刺出了饱含着邪恶与仇恨的一刀。
    “你好……你好。”我说不清此刻心中究竟是愤怒还是好笑,嘴角抽搐,脸上的肌肉全都禁不住颤抖起来。
    “杀了你,事情就有了最大的转机,呵呵,为了天下献身,你死得其所,这样不好吗?这样就皆大欢喜了,呵呵呵呵……”他笑起来。
    那把薄刃快刀仍然在他手中,金镶玉嵌的刀柄,薄如白纸的刀刃,一看就知道是稀世之宝。
    “我死了,你能做些什么——为了中原的百姓们?”我问。
    “百姓?他们不过是巨人脚下的蝼蚁,是生是死,是好是坏,没什么分别。蝼蚁是可以再生的,这一批死了,下一批还会繁衍出来。说是蝼蚁,已经高抬他们了,他们只能是朝生暮死的蜉蝣罢了。我考虑的,只是最伟大、最光辉、最灿烂的未来……”他毫不脸红地回答。
    这一瞬间,我胸膛里突然涌起了无法控制的杀机。
    北宋徽宗年间,天下共有方腊、宋江、王虎、田庆这四大寇,而大大小小的山大王、水贼更是不计其数。与此对应的,朝廷里还有四大奸臣,把持朝政,颠倒黑白,弄得朝中乌烟瘴气,天下民不聊生。
    原来,一切的源头全都出自皇城之内,既然有这样的皇帝作为反面榜样,下面的人群起效仿,自然就会乱作一团了。所以,就算没有完颜阿骨打的南下入侵,北宋政权也维持不了多久了。
    杀掉一个这样的皇帝,拯救万民于水深火热之中,才是一个江湖侠客最应该干的事。
    我眼中的杀气惊呆了皇帝,他手中的快刀当啷一声落地。
    “你……你敢造反吗?君叫臣死臣不能不死,我杀你是天经地义的事,你敢碰倒我一根毫毛,那就是欺君之罪,当诛灭九族的大罪——”他色厉内荏地大声吆喝起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