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2 洞穴野人长老
“人类小子,愣着干什么,快跑啊——”
在戴伦看呆的时候,那毛球一样的矮个子家伙忽然怪叫着冲了回来,一脚踢在戴伦的屁股上,然后连蹦带跳的往远处逃去。
而在身后。
“咔嚓嚓……”蛮角象石雕的表面开始寸寸龟裂,一些薄薄的石头片脱落下来,露出了里面的粗糙皮肤!随着眼睛位置的一片石头脱落,蛮角象的眼珠子也转动起来,忽然死死盯住了戴伦。
石雕中发出沉闷的吼叫,身上灰尘扑簌簌掉落,石片脱落的速度更快了。
“它还活着?”戴伦吓了一跳,转身撒腿就跑,提着盾和剑直接沿着“毛球怪”逃跑的方向追了上去。
“当然!蛮角象那么大,我可没法整个石化……哎?”毛球怪一边跑一边扭头看追上来的戴伦,吹胡子瞪眼道,“喂喂,人类小子,为什么跟着我跑?”
“要是一会跑不动了……还得麻烦你再来一下……”
许久之后。
一个小土坡后面,两个家伙毫无形象的趴着,看到远方的大片树木开始倒下,地面开始震动,蛮角象独有的怒吼再次回荡在林子中!好在从树木折断的趋势,隐约看出蛮角象似乎渐渐朝另一个方向离开了,这才双双松了一口气。
戴伦这才有心思认真打量起身边的家伙。
这是什么种族?
褐发少年完全不认得,反正不是人类……个子只有成年人的一半高,和哥布林差不多,但身材却不像哥布林那样骨瘦如柴,反倒可以用“矮胖”来形容,加上浑身蓬松的长白毛,看起来真的像一个有手有脚的大毛球怪!
戴伦没看见脖子在哪儿,好像毛球上直接长了一张脸,而这家伙的年龄似乎有些大了,额头布满皱纹,眉毛也是白的,巨大的酒糟鼻头下方还有着一团白胡须,胡须和浑身白毛混在一起完全遮掩了嘴巴。
既然能说话,至少也是某种亚智慧种族吧?
居然还会魔法……
是传说中的矮人么?还是地精?
戴伦正胡思乱想着,冷不丁脑门上发出“咚!”的一声。褐发少年吃痛捂住脑袋,不明白老家伙为什么突然用手里的骨头棒子敲自己?
那是一根大腿骨!
也不知是什么生物的,反正很长,比戴伦整个人都高。
“人类小子,大人没教过你这样打量别人很不礼貌吗?尤其还是你的救命恩人!”毛球怪哼哼唧唧道,“说,你叫什么名字?在野外干什么?”
戴伦揉了揉脑袋,这才坐起身来,讪讪答道:“我叫戴伦·布尔……谢谢你刚才的救命之恩。”
“这还差不多……你拿着盾牌,还有铁剑。”老家伙仔细打量了一下人类少年,忽然惊奇道:“你是不是个冒险者战士?”
“不……目前还不是,我正准备去贝利塔集市觉醒光之印记。”戴伦说着,忽然想起什么来似的,猛地站起身望向四周,片刻后抱着脑袋懊恼的蹲下来,“完了!完了!这下彻底迷路了,同伴找不到了,地图也没了!”
“人类的贝利塔集市么……我倒是知道怎么走。”老毛球忽然捋了捋胡子,得意洋洋的道。
“真的?”戴伦猛然抬头。
“当然是真的!人类小子,别看不起亚智慧种族,只要活了超过一百二十岁,猪也会变成睿智的长者……”老毛球得意指了指自己,忽然觉得似乎有什么不对,连忙收回了手指,然后高高举起了骨头杖,似乎下一刻就会朝一边落下,老毛球哼哼道:“看好了,贝利塔集市的方向就在……哎我为什么要告诉你?”
咣当!
戴伦险些跌倒,盾牌撑地才站稳。
他无语的瞪着老毛球。
“哈哈,先自我介绍一下,我叫雷米特!是一个伟大的洞穴野人!是不是奇怪洞穴野人为什么会说人类语?因为我可是族里知识最渊博最年长最聪明的大长老啊……”老毛球哈哈大笑起来,“想让我告诉你贝利塔集市在哪个方向也不是不行,不过,年轻的人类小战士得先帮我一个忙!”
“我说了我还不是冒险者……”
“在我看来差不多!”
“好吧,那你说说看……”戴伦叹道。
“是这样的。”雷米特的声音一下子变得沉重起来,“我们洞穴野人很少出现在地面,因为我们一直认为地表以上的世界不安全!可我的儿子昨天被抓走了,就是在地面上……”
戴伦听了半天才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。
原来,洞穴野人是常年住在地下洞穴之中的亚智慧种族,爱好和平,以富含淀粉的根茎类植物为食,没有意外的话一辈子都不会走出地穴……但是老雷米特的儿子“贝利”,昨天不知为何走出了地穴,独自跑到地面上来!
结果,果然很快被抓走了!老洞穴野人雷米特就是专门出来找他的。
而作为同样“半人高”的亚智慧种族,很多人会把矮人、地精、哥布林、洞穴野人混为一谈,但用老雷米特的话说,其实很不一样!
他非常严肃的给戴伦普及了四者之间的区别:
矮人其实是人类的远古分支,在乌瑞诺斯大陆分布最广,是天生的铁匠,擅长用熔炉打造各种精品武器;地精则最为奸诈贪婪,多是工程学大师,卡尔王国著名的傀儡之城就是他们的杰作,各种矿石是他们的最爱;哥布林则最胆小,生活于森林和山谷中,智商也最低,他们的智慧最多最多也就是懂得集体狩猎小动物;洞穴野人则最与世无争,但也最为聪明,年长者甚至具备一定的魔法!
在遇到戴伦之前,雷米特其实已经找到了贝利,发现是附近的猴群绑架了他。
老洞穴野人亲眼看到,可怜的贝利就被绑在树梢上,被一群该死的猴子团团围绕着……
只不过,对于来到地面都已经十分抗拒的洞穴野人来说,爬上树打猴子什么的简直是天大的挑战!正因如此,戴伦刚才看到他的时候,他才正在一棵树下面不断地画着圈纠结……
“儿子都被抓走了,你刚才居然还笑那么开心?”戴伦难以置信。
“儿孙自有儿孙福!”老野人振振有词。
“那你还出来找?还专门要我救他?”
“人类小子,还想不想去贝利塔了?”雷米特嘴角一抽,吹胡子瞪眼。
“……”说到这个戴伦马上乖乖闭上了嘴,讪讪道,“猴群在哪,带我去吧。”
片刻后。
戴伦张大了嘴,仰望着一颗大树上,被呈“大”字形绑着的另一个毛球状洞穴野人,以及围绕着他嬉笑不停、指指点点的一群绿皮干瘦生物,陷入了短暂的愕然,然后戳了戳老雷米特的腰。
“这就是你说的猴子?”褐发少年一脸无语,“这明明是一群哥布林啊……”
“啊?这是哥布林?”老洞穴野人吓了一跳,接着有些尴尬的挠了挠头,“好吧,原来哥布林长这样啊……”
在戴伦看呆的时候,那毛球一样的矮个子家伙忽然怪叫着冲了回来,一脚踢在戴伦的屁股上,然后连蹦带跳的往远处逃去。
而在身后。
“咔嚓嚓……”蛮角象石雕的表面开始寸寸龟裂,一些薄薄的石头片脱落下来,露出了里面的粗糙皮肤!随着眼睛位置的一片石头脱落,蛮角象的眼珠子也转动起来,忽然死死盯住了戴伦。
石雕中发出沉闷的吼叫,身上灰尘扑簌簌掉落,石片脱落的速度更快了。
“它还活着?”戴伦吓了一跳,转身撒腿就跑,提着盾和剑直接沿着“毛球怪”逃跑的方向追了上去。
“当然!蛮角象那么大,我可没法整个石化……哎?”毛球怪一边跑一边扭头看追上来的戴伦,吹胡子瞪眼道,“喂喂,人类小子,为什么跟着我跑?”
“要是一会跑不动了……还得麻烦你再来一下……”
许久之后。
一个小土坡后面,两个家伙毫无形象的趴着,看到远方的大片树木开始倒下,地面开始震动,蛮角象独有的怒吼再次回荡在林子中!好在从树木折断的趋势,隐约看出蛮角象似乎渐渐朝另一个方向离开了,这才双双松了一口气。
戴伦这才有心思认真打量起身边的家伙。
这是什么种族?
褐发少年完全不认得,反正不是人类……个子只有成年人的一半高,和哥布林差不多,但身材却不像哥布林那样骨瘦如柴,反倒可以用“矮胖”来形容,加上浑身蓬松的长白毛,看起来真的像一个有手有脚的大毛球怪!
戴伦没看见脖子在哪儿,好像毛球上直接长了一张脸,而这家伙的年龄似乎有些大了,额头布满皱纹,眉毛也是白的,巨大的酒糟鼻头下方还有着一团白胡须,胡须和浑身白毛混在一起完全遮掩了嘴巴。
既然能说话,至少也是某种亚智慧种族吧?
居然还会魔法……
是传说中的矮人么?还是地精?
戴伦正胡思乱想着,冷不丁脑门上发出“咚!”的一声。褐发少年吃痛捂住脑袋,不明白老家伙为什么突然用手里的骨头棒子敲自己?
那是一根大腿骨!
也不知是什么生物的,反正很长,比戴伦整个人都高。
“人类小子,大人没教过你这样打量别人很不礼貌吗?尤其还是你的救命恩人!”毛球怪哼哼唧唧道,“说,你叫什么名字?在野外干什么?”
戴伦揉了揉脑袋,这才坐起身来,讪讪答道:“我叫戴伦·布尔……谢谢你刚才的救命之恩。”
“这还差不多……你拿着盾牌,还有铁剑。”老家伙仔细打量了一下人类少年,忽然惊奇道:“你是不是个冒险者战士?”
“不……目前还不是,我正准备去贝利塔集市觉醒光之印记。”戴伦说着,忽然想起什么来似的,猛地站起身望向四周,片刻后抱着脑袋懊恼的蹲下来,“完了!完了!这下彻底迷路了,同伴找不到了,地图也没了!”
“人类的贝利塔集市么……我倒是知道怎么走。”老毛球忽然捋了捋胡子,得意洋洋的道。
“真的?”戴伦猛然抬头。
“当然是真的!人类小子,别看不起亚智慧种族,只要活了超过一百二十岁,猪也会变成睿智的长者……”老毛球得意指了指自己,忽然觉得似乎有什么不对,连忙收回了手指,然后高高举起了骨头杖,似乎下一刻就会朝一边落下,老毛球哼哼道:“看好了,贝利塔集市的方向就在……哎我为什么要告诉你?”
咣当!
戴伦险些跌倒,盾牌撑地才站稳。
他无语的瞪着老毛球。
“哈哈,先自我介绍一下,我叫雷米特!是一个伟大的洞穴野人!是不是奇怪洞穴野人为什么会说人类语?因为我可是族里知识最渊博最年长最聪明的大长老啊……”老毛球哈哈大笑起来,“想让我告诉你贝利塔集市在哪个方向也不是不行,不过,年轻的人类小战士得先帮我一个忙!”
“我说了我还不是冒险者……”
“在我看来差不多!”
“好吧,那你说说看……”戴伦叹道。
“是这样的。”雷米特的声音一下子变得沉重起来,“我们洞穴野人很少出现在地面,因为我们一直认为地表以上的世界不安全!可我的儿子昨天被抓走了,就是在地面上……”
戴伦听了半天才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。
原来,洞穴野人是常年住在地下洞穴之中的亚智慧种族,爱好和平,以富含淀粉的根茎类植物为食,没有意外的话一辈子都不会走出地穴……但是老雷米特的儿子“贝利”,昨天不知为何走出了地穴,独自跑到地面上来!
结果,果然很快被抓走了!老洞穴野人雷米特就是专门出来找他的。
而作为同样“半人高”的亚智慧种族,很多人会把矮人、地精、哥布林、洞穴野人混为一谈,但用老雷米特的话说,其实很不一样!
他非常严肃的给戴伦普及了四者之间的区别:
矮人其实是人类的远古分支,在乌瑞诺斯大陆分布最广,是天生的铁匠,擅长用熔炉打造各种精品武器;地精则最为奸诈贪婪,多是工程学大师,卡尔王国著名的傀儡之城就是他们的杰作,各种矿石是他们的最爱;哥布林则最胆小,生活于森林和山谷中,智商也最低,他们的智慧最多最多也就是懂得集体狩猎小动物;洞穴野人则最与世无争,但也最为聪明,年长者甚至具备一定的魔法!
在遇到戴伦之前,雷米特其实已经找到了贝利,发现是附近的猴群绑架了他。
老洞穴野人亲眼看到,可怜的贝利就被绑在树梢上,被一群该死的猴子团团围绕着……
只不过,对于来到地面都已经十分抗拒的洞穴野人来说,爬上树打猴子什么的简直是天大的挑战!正因如此,戴伦刚才看到他的时候,他才正在一棵树下面不断地画着圈纠结……
“儿子都被抓走了,你刚才居然还笑那么开心?”戴伦难以置信。
“儿孙自有儿孙福!”老野人振振有词。
“那你还出来找?还专门要我救他?”
“人类小子,还想不想去贝利塔了?”雷米特嘴角一抽,吹胡子瞪眼。
“……”说到这个戴伦马上乖乖闭上了嘴,讪讪道,“猴群在哪,带我去吧。”
片刻后。
戴伦张大了嘴,仰望着一颗大树上,被呈“大”字形绑着的另一个毛球状洞穴野人,以及围绕着他嬉笑不停、指指点点的一群绿皮干瘦生物,陷入了短暂的愕然,然后戳了戳老雷米特的腰。
“这就是你说的猴子?”褐发少年一脸无语,“这明明是一群哥布林啊……”
“啊?这是哥布林?”老洞穴野人吓了一跳,接着有些尴尬的挠了挠头,“好吧,原来哥布林长这样啊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