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和尚发现掌印之后,激动不已。
“大人,诸位,看到没,这背后的掌印,就是老衲斗法时,用大力金刚掌,印在他胸口的,掌印隐约还在,就是听床气无疑!”
文朝天听了,道:“大师法力深厚,佩服佩服!”
听床气化作石雕,被拉到菜市口示众,应天城里的鞭炮,整整响了三天。
搞定了听床气,皆大欢喜。
哪怕是跟文朝天不对付的刘锦文,提起段初,也是一竖大拇指。
“段班主勇气毅力不缺,而且道行高深,真是难得的人才!”
他都夸了,其他人更不会吝啬溢美之词。
段班主的名声,在应天城如日中天。
三天之后,积压了多天的各门亲事,陆续开席,请柬如雪花片一般飞向段家。
之前贺喜的来宾,段初都要去。
自古以来的规矩,有来有往方为交情。
段初的酒瘾,这次得到了极大满足,喜酒嘛,不喝就是失礼。
赵如意和段初成亲,收到的贺礼,并没有跟朱紫墨分账。
朱紫墨找她要求分账的时候,她说:“妹子,就算你有提醒宾客随礼的功劳,但是听床气是在我洞房时抓住的,你功劳再大,能打得过这个嘛!”
这个理由,朱紫墨无从反驳。
她只能说:“赵姑娘,不好意思,是我成亲在先,现在咱们应该改口,你叫我姐姐,我叫你妹子才行。”
赵如意回应朱紫墨的,是一连三声妹子。
朱紫墨无奈,只能作罢。
段初也一直没有表态,她俩到底谁才是正妻。
真要争一个你死我活,明确谁是正妻,另一个肯定受伤。
她俩都没有把握,受伤的不是自己,所以大家就这么糊涂过吧。
单日去我房里,双日去你房里,大家一人一天,谁也不占谁的便宜。
而且段初出去随份子的钱,也是她俩分摊。
不过随着喜酒越喝越多,朱紫墨眼看那七千两银子,已经少了一小半,就有点着急了。
再这样下去,银子就没了!
但是人家来多少,你也不能去的少了。
比如刘锦文,一次十九两,两次就是三十八两。
他儿子结婚,段初就去了十九两。
朱紫墨想到这里,又算了一下,最后差不多还能剩一半。
一半就是三千五百两,这也不错嘛!
赵如意对银子的减少,倒是没有太多在意,她虽然知道银子的重要,但是不像朱紫墨,都快钻到了钱眼里。
比如金鎏子那天的百两黄金,她就坚持没收。
……
金鎏子道长,这些天在应天府,也是混得如鱼得水。
火阳子道长,只有内行人知道。
而段初在应天府,是家喻户晓,所以顶着姑爷爷的招牌,他到哪里都是吃香喝辣。
而且在刘瞎子的建议下,金鎏子道长,已经降低了收费,是按照事情的难易程度收费,一般十两黄金起步。
这样一来,也算做到和市场接轨了,所以道长最近很忙。
无论走到哪里,他再也不搬出师父火阳子了,张口就是:“贫道姑爷爷,姓段讳初字元起……”
不过金鎏子也是有眼力的,凡是影响大的事情,他不掺和了。
毕竟这些大事,都要留给姑爷爷,姑爷爷摆平了,也能给文大人脸上增光。
期间锦衣卫的步高升,来找过金鎏子一次。
以前步高升只想抓住金鎏子,但是现在他改变了主意。
与其多一个敌人,不如多一个朋友。
反正现在陆冰对金鎏子,是提也不提,所以步高升和金鎏子,喝过一场酒之后,开始称兄道弟了。
金鎏子喝多了,就展示了一下斩仙飞剑的神奇。
步高升见了,惊为天人。
他决定留好金鎏子这一步棋,等到关键时刻,拿出来用。
金鎏子知道步高升的心思,不过他也很乐意,在锦衣卫有个朋友。
毕竟白切鸣倒了,东厂彻底丧失了权势,现在锦衣卫在帝国,权势熏天。
……
步高升回到京城,越想越觉得,金鎏子这种高人,不能失之交臂。
于是他就做主,把姜小妹的贴身丫环丝蕊,送给金鎏子。
姜小妹本来坚决不同意。
毕竟让自己心爱的丫环,和一个出家人在一起,连婚事都不能办理,不伦不类在一起生活,名分都没有,太过荒谬。
不过步高升不是许掌柜。
别说一把剪刀,就算她拿一百把剪刀,也吓不住步高升。
结婚之后,她才知道,许掌柜以前对她,真是太温柔了。
因为步高升让她见识了,帝国的大男子主义。
丈夫说什么,你就要听什么。
别说反抗,敢顶嘴甚至是叨咕一句,那都是大逆不道。
于是姜小妹无奈,只能含泪送别丝蕊。
……
马车经过三日颠簸,终于到达应天府,丝蕊借口太闷,走下马车,透了透气。
押车的锦衣卫怕她跑了,始终盯着她。
丝蕊看没有逃跑可能,只能再次登上马车。
在马车里她还想,一开始,小姐时候要带着自己,嫁给段老爷,后来小姐改了主意,把自己带去了京城。
现在姑爷步大人一句话,又把自己送到应天府。
也不知道接手自己的,是年迈将死的老者,还是龌龊猥琐的浪子。
……
等到马车再次停下,丝蕊就被两个锦衣卫,送进了一座小院子。
小院里一片狼藉,很明显,很久没人收拾了。
房子的主人,是一个小道士。
锦衣卫的人走了,丝蕊就问小道士:“你平时不洗澡吗?”
对于金鎏子来说,道士不过是装扮而已。
不过即使是这样,以前他也没有动过,娶妻的心思。
丝蕊这俏丫头的到来,一下惹得道长凡心大起。
不过装牛欢喜的习惯,这时也没改变,金鎏子一本正经对丝蕊说:
“净身洗浴,除尘去垢,方能悟出大道,只要不忙,贫道每日洗浴两次。”
丝蕊听了之后,感觉这小道士,还挺有意思。
她撇撇嘴,道:“既然你知道自己干净,为什么不给院子干净?你看着满院狼藉,也不打扫一下!”
“贫道一心向善,斩妖除魔,扫尽天下不平事,已经无暇抽身,顾及一个院子。”金鎏子说。
看金鎏子煞有介事,把懒惰说的这么高雅,丝蕊噗呲一声笑了。
本来以为是老者或者浪子,没想到,竟然是这么一个,幽默诙谐的小道士。
金鎏子也算是超出了丝蕊的想象。
初次见面,至少他没惹丝蕊讨厌。
看丝蕊拿起笤帚,这就要打扫院子,金鎏子连忙夺下笤帚。
以前从不做家务的道长,这次整整用了一天一夜,把小院以及房间,里里外外都打扫了一遍。
就连那些破损的家具,也都扔了,全部换了新的。
至于丝蕊,金鎏子从来没有想到强求她。
两人住在相邻的两个房间里,金鎏子说,这样靠的近,假如丝蕊有事,他随时可以赶过去救援。
“我又没有仇家,能有什么事。”丝蕊说。
“丝蕊姑娘,你没有仇家,贫道有啊,贫道这些年,不知道杀了多少妖魔,得罪了多少鬼怪,他们不敢报复贫道,贫道唯恐他们报复你。”
金鎏子就是为了装牛欢喜。
结果这话听到丝蕊耳朵里,就像是情话一般。
小姑娘的芳心,隐隐起了波澜。
丝蕊的到来,让金鎏子的生活,平添了不少乐趣。
有她这个没多大见识的傻丫头在,道长装牛欢喜的水平直线上升。
毕竟身边有个听众,随时随时可以装一下,水平不上去才怪。
唯一有点不好的就是,丝蕊刚来的时候,还说:“你都是吃素,我光吃素可不行,这可怎么办!”
道长当时想都没想,竟然说:“丝蕊姑娘,贫道吃素,但是不忌讳别人当面吃荤,所以你吃你的,我吃我的。”
金鎏子平时可是吃荤的,这次装过头了,害的自己下不来台。
每次吃饭时,看丝蕊吃鸡鱼肉蛋,他自己只能吃萝卜青菜,那口水啪嗒啪嗒往地上滴。
“假如时光流转,贫道绝对不会那么说!现在好了,说实话吧,丝蕊姑娘肯定认为我爱骗人!就这样坚持下去吧,自己又吃不消!”
于是道长只能偷偷出去吃点。
那晚他买了一只烧鸡,藏这带进房间,天黑之后才敢拿出来啃。
结果丝蕊不请自来,突然推开了房门。
“你,你竟然在吃鸡!”丝蕊之前还真信了金鎏子不吃荤的话,所以看到之后,很惊讶。
道长反应很快:
“丝蕊姑娘,你错了,我不是在吃鸡,而是在降妖,这只鸡成精多年,祸害了好几个人,贫道为了彻底消灭它的法身,只能委屈自己,将她吞到肚子里!”
道长说完,脸上一副苦大仇深,为民除害的表情,大口啃烧鸡。
于是从那天起,道长除妖越来越勤了。
今天是鸡精,明天是鸭子精,后天又是猪精。
最后牛精羊精,鱼精鳖精……
天真的丝蕊,多少天才发现,原来自己上当了!
“大人,诸位,看到没,这背后的掌印,就是老衲斗法时,用大力金刚掌,印在他胸口的,掌印隐约还在,就是听床气无疑!”
文朝天听了,道:“大师法力深厚,佩服佩服!”
听床气化作石雕,被拉到菜市口示众,应天城里的鞭炮,整整响了三天。
搞定了听床气,皆大欢喜。
哪怕是跟文朝天不对付的刘锦文,提起段初,也是一竖大拇指。
“段班主勇气毅力不缺,而且道行高深,真是难得的人才!”
他都夸了,其他人更不会吝啬溢美之词。
段班主的名声,在应天城如日中天。
三天之后,积压了多天的各门亲事,陆续开席,请柬如雪花片一般飞向段家。
之前贺喜的来宾,段初都要去。
自古以来的规矩,有来有往方为交情。
段初的酒瘾,这次得到了极大满足,喜酒嘛,不喝就是失礼。
赵如意和段初成亲,收到的贺礼,并没有跟朱紫墨分账。
朱紫墨找她要求分账的时候,她说:“妹子,就算你有提醒宾客随礼的功劳,但是听床气是在我洞房时抓住的,你功劳再大,能打得过这个嘛!”
这个理由,朱紫墨无从反驳。
她只能说:“赵姑娘,不好意思,是我成亲在先,现在咱们应该改口,你叫我姐姐,我叫你妹子才行。”
赵如意回应朱紫墨的,是一连三声妹子。
朱紫墨无奈,只能作罢。
段初也一直没有表态,她俩到底谁才是正妻。
真要争一个你死我活,明确谁是正妻,另一个肯定受伤。
她俩都没有把握,受伤的不是自己,所以大家就这么糊涂过吧。
单日去我房里,双日去你房里,大家一人一天,谁也不占谁的便宜。
而且段初出去随份子的钱,也是她俩分摊。
不过随着喜酒越喝越多,朱紫墨眼看那七千两银子,已经少了一小半,就有点着急了。
再这样下去,银子就没了!
但是人家来多少,你也不能去的少了。
比如刘锦文,一次十九两,两次就是三十八两。
他儿子结婚,段初就去了十九两。
朱紫墨想到这里,又算了一下,最后差不多还能剩一半。
一半就是三千五百两,这也不错嘛!
赵如意对银子的减少,倒是没有太多在意,她虽然知道银子的重要,但是不像朱紫墨,都快钻到了钱眼里。
比如金鎏子那天的百两黄金,她就坚持没收。
……
金鎏子道长,这些天在应天府,也是混得如鱼得水。
火阳子道长,只有内行人知道。
而段初在应天府,是家喻户晓,所以顶着姑爷爷的招牌,他到哪里都是吃香喝辣。
而且在刘瞎子的建议下,金鎏子道长,已经降低了收费,是按照事情的难易程度收费,一般十两黄金起步。
这样一来,也算做到和市场接轨了,所以道长最近很忙。
无论走到哪里,他再也不搬出师父火阳子了,张口就是:“贫道姑爷爷,姓段讳初字元起……”
不过金鎏子也是有眼力的,凡是影响大的事情,他不掺和了。
毕竟这些大事,都要留给姑爷爷,姑爷爷摆平了,也能给文大人脸上增光。
期间锦衣卫的步高升,来找过金鎏子一次。
以前步高升只想抓住金鎏子,但是现在他改变了主意。
与其多一个敌人,不如多一个朋友。
反正现在陆冰对金鎏子,是提也不提,所以步高升和金鎏子,喝过一场酒之后,开始称兄道弟了。
金鎏子喝多了,就展示了一下斩仙飞剑的神奇。
步高升见了,惊为天人。
他决定留好金鎏子这一步棋,等到关键时刻,拿出来用。
金鎏子知道步高升的心思,不过他也很乐意,在锦衣卫有个朋友。
毕竟白切鸣倒了,东厂彻底丧失了权势,现在锦衣卫在帝国,权势熏天。
……
步高升回到京城,越想越觉得,金鎏子这种高人,不能失之交臂。
于是他就做主,把姜小妹的贴身丫环丝蕊,送给金鎏子。
姜小妹本来坚决不同意。
毕竟让自己心爱的丫环,和一个出家人在一起,连婚事都不能办理,不伦不类在一起生活,名分都没有,太过荒谬。
不过步高升不是许掌柜。
别说一把剪刀,就算她拿一百把剪刀,也吓不住步高升。
结婚之后,她才知道,许掌柜以前对她,真是太温柔了。
因为步高升让她见识了,帝国的大男子主义。
丈夫说什么,你就要听什么。
别说反抗,敢顶嘴甚至是叨咕一句,那都是大逆不道。
于是姜小妹无奈,只能含泪送别丝蕊。
……
马车经过三日颠簸,终于到达应天府,丝蕊借口太闷,走下马车,透了透气。
押车的锦衣卫怕她跑了,始终盯着她。
丝蕊看没有逃跑可能,只能再次登上马车。
在马车里她还想,一开始,小姐时候要带着自己,嫁给段老爷,后来小姐改了主意,把自己带去了京城。
现在姑爷步大人一句话,又把自己送到应天府。
也不知道接手自己的,是年迈将死的老者,还是龌龊猥琐的浪子。
……
等到马车再次停下,丝蕊就被两个锦衣卫,送进了一座小院子。
小院里一片狼藉,很明显,很久没人收拾了。
房子的主人,是一个小道士。
锦衣卫的人走了,丝蕊就问小道士:“你平时不洗澡吗?”
对于金鎏子来说,道士不过是装扮而已。
不过即使是这样,以前他也没有动过,娶妻的心思。
丝蕊这俏丫头的到来,一下惹得道长凡心大起。
不过装牛欢喜的习惯,这时也没改变,金鎏子一本正经对丝蕊说:
“净身洗浴,除尘去垢,方能悟出大道,只要不忙,贫道每日洗浴两次。”
丝蕊听了之后,感觉这小道士,还挺有意思。
她撇撇嘴,道:“既然你知道自己干净,为什么不给院子干净?你看着满院狼藉,也不打扫一下!”
“贫道一心向善,斩妖除魔,扫尽天下不平事,已经无暇抽身,顾及一个院子。”金鎏子说。
看金鎏子煞有介事,把懒惰说的这么高雅,丝蕊噗呲一声笑了。
本来以为是老者或者浪子,没想到,竟然是这么一个,幽默诙谐的小道士。
金鎏子也算是超出了丝蕊的想象。
初次见面,至少他没惹丝蕊讨厌。
看丝蕊拿起笤帚,这就要打扫院子,金鎏子连忙夺下笤帚。
以前从不做家务的道长,这次整整用了一天一夜,把小院以及房间,里里外外都打扫了一遍。
就连那些破损的家具,也都扔了,全部换了新的。
至于丝蕊,金鎏子从来没有想到强求她。
两人住在相邻的两个房间里,金鎏子说,这样靠的近,假如丝蕊有事,他随时可以赶过去救援。
“我又没有仇家,能有什么事。”丝蕊说。
“丝蕊姑娘,你没有仇家,贫道有啊,贫道这些年,不知道杀了多少妖魔,得罪了多少鬼怪,他们不敢报复贫道,贫道唯恐他们报复你。”
金鎏子就是为了装牛欢喜。
结果这话听到丝蕊耳朵里,就像是情话一般。
小姑娘的芳心,隐隐起了波澜。
丝蕊的到来,让金鎏子的生活,平添了不少乐趣。
有她这个没多大见识的傻丫头在,道长装牛欢喜的水平直线上升。
毕竟身边有个听众,随时随时可以装一下,水平不上去才怪。
唯一有点不好的就是,丝蕊刚来的时候,还说:“你都是吃素,我光吃素可不行,这可怎么办!”
道长当时想都没想,竟然说:“丝蕊姑娘,贫道吃素,但是不忌讳别人当面吃荤,所以你吃你的,我吃我的。”
金鎏子平时可是吃荤的,这次装过头了,害的自己下不来台。
每次吃饭时,看丝蕊吃鸡鱼肉蛋,他自己只能吃萝卜青菜,那口水啪嗒啪嗒往地上滴。
“假如时光流转,贫道绝对不会那么说!现在好了,说实话吧,丝蕊姑娘肯定认为我爱骗人!就这样坚持下去吧,自己又吃不消!”
于是道长只能偷偷出去吃点。
那晚他买了一只烧鸡,藏这带进房间,天黑之后才敢拿出来啃。
结果丝蕊不请自来,突然推开了房门。
“你,你竟然在吃鸡!”丝蕊之前还真信了金鎏子不吃荤的话,所以看到之后,很惊讶。
道长反应很快:
“丝蕊姑娘,你错了,我不是在吃鸡,而是在降妖,这只鸡成精多年,祸害了好几个人,贫道为了彻底消灭它的法身,只能委屈自己,将她吞到肚子里!”
道长说完,脸上一副苦大仇深,为民除害的表情,大口啃烧鸡。
于是从那天起,道长除妖越来越勤了。
今天是鸡精,明天是鸭子精,后天又是猪精。
最后牛精羊精,鱼精鳖精……
天真的丝蕊,多少天才发现,原来自己上当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