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07章初恋情人
    夜风习习,月色阑珊。
    ‘mystère’高级休闲会所。
    vip包厢里,优雅的轻音乐,萦绕耳畔。
    年轻英俊的男人穿着一袭hugoboss卡其裇衫,靛蓝energie休闲牛仔裤。
    暗淡的灯光洒落下来,栗色短发下,浅蓝色的眸子格外迷人,棱角分明的五官有着中法混血特有的深刻线条。
    此时,他懒懒靠在真皮沙发上,眼睑轻垂,好整以暇地把玩着手中酒杯。
    长睫低垂,左耳上的钻石耳钉清光一闪,姿态潇洒风流。
    “实在不好意思,我处理点事迟到了。”
    随着包厢门的打开,韩明笑着走进来,身后跟着两个黑衣黑裤的保镖。
    沙发上的年轻男人起身后,嘴角微微一翘,同时对他伸出右手,“韩叔,好久不见。”
    “逸臣呐,咱们有近十年没见过了吧。”韩明右手握上他的手,左手拍上傅逸臣的肩,语气感慨,“你小子,长高了不少啊!下次再回去,可要代我向启风兄问声好。”
    “一定。”傅逸臣撩起唇角,笑容谦逊,彬彬有礼,“家父虽久未回国,却常跟我提起当年与您的商场风云事迹。这次回国,他还让我跟您多多学习呢!”
    不愧是从小游走在商场上的傅氏接班人,说起话来滴水不漏。
    “哈哈,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了。”短短一句话说得韩明心花怒放,他笑了两声,指了指沙发,两人都坐了下来。
    等坐定,他便开门见山道,“说吧,这次来,想要韩叔帮你什么忙?”
    韩明此人,手腕极高,道上的人都很给他面子,所以时常有人花重金请他办常人所不能之事。
    “我想请韩叔帮我找人。”傅逸臣掏出一张照片,放在茶几上,长臂一推,递到他的面前。
    发黄的照片上,扎着两个粗麻花辫的清秀女生坐在田梗边,笑容明媚得有如五月温暖阳光,灿烂动人。
    “黑白照片?”韩明垂眸扫过照片上的人,挑了挑眉头,“这照片应该有好些年了。”
    傅逸臣点头,视线也落在那张照片上,“她是我爷爷的初恋情人,这次就是希望韩叔能帮我找到她。我能提供的只有这张照片,据我爷爷说,五十多年前,她住在一个叫小岗村的地方。”
    傅家,祖上酿酒,后来规模扩大,开了酒厂。
    在那个年代,是标准的旧社会资本家。
    文革时期,他爷爷傅振海被下放到最偏僻最贫穷的小乡村。
    留过洋的他在那儿结识了思想进步知书达理的御秀英,他们一起割青草,一起放牛羊,一起看星星,一起谈理想。
    知青的生活清苦乏味,他却拥有一段幸福快乐的回忆。
    后来他回到城里,为了保住祖业,傅氏作出艰难的决定,举家搬去国外。
    一切安定,当傅振海再次回国,想要寻回那个与他有着海誓山盟的姑娘时,乡村已经被摧毁。
    他托人找了好几座周边的城市,都没能寻到她的踪迹。
    后来,傅振海虽然在家族的压力下娶了位法国小姐,却仍不死心,一直寻找着御秀英。
    然而五十年过去了,她依然杳无音讯。
    傅振海年纪越来越大,身体也大不如前,如今最大的心愿就是能找到这位故人。
    趁着傅逸臣回国,他便托付自己的孙儿,替他去找人。
    “找是可以找。”沉思了下,韩明接道,“只不过要多费些时间和人力。”
    “那就有劳韩叔,这是订金。”傅逸臣微微一笑,修长的指将支票递到他面前,“等找到人之后,我再付十倍酬金。”
    韩明没有推脱,很爽快地接过支票。
    顿了顿,他又从口袋中掏出钢笔,在自己名片的背面写下一个地址,“逸臣,这个是韩叔免费附送的,我想你肯定需要。”
    ‘环球杂志社’下熟悉的名字落入视线,傅逸臣不由眯起狭长的桃花眼。
    他将名片收下,勾了勾薄唇,“韩叔,多谢。”
    “傅少,慢走。”
    夜色彻黑,傅逸臣离开的时候,大堂经理亲自将他送到大门口。
    就在这时,大门被外头的迎宾打开,随即两个身形高大的男人款款而入。
    好巧不巧地,与要离开的傅逸臣正面碰上。
    林安哲听到‘傅少’两个字后,好奇地抬眼望过去。
    只见大堂经理旁边站着个高大挺拔的年轻人,据目测,身高有可能超过一米九。
    一头栗色碎发,帅气张扬。
    狭长的桃花眼带着中法混血特有的浅蓝,左耳上黑钻石耳钉炫目光亮,休闲的牛仔裤配converse最新款prostar,怎么看怎么不像来寻欢作乐的。
    他左手随性地插在裤兜里,在大堂经理的目送下,毫无留恋地走了出去。
    大堂经理收回视线,正要转身,一下子就看到走进来的两位。
    他立即迎上去,笑脸相迎,“御少,林少,还是和平常一样?”
    “包厢还是之前的包厢。”林安哲侧目看了他一眼,不紧不慢地吩咐道,“不过今天我们要尝点新鲜的,97年的玛格丽。”
    “好的。”大堂经理亲自把他们送到包厢门口,“两位请稍等,酒一会儿就送到。”
    林安哲靠在沙发上,对他摆摆手,“可以。”
    酒很快就送过来了,放在冰桶里醒了一段时间,是恰到好处的温度。
    琥珀色的液体倒进高脚杯里,在灯光下折射出迷人的光泽度。
    林安哲抿了一小口,口感柔和,酒香绕齿。
    他忍不住竖起大拇指,“果然是好酒!”
    御时琛捏着高脚杯,轻轻晃动着杯子里的液体,眸色深沉,不知道在想什么。
    林安哲也没有在意,喝完之后,又倒了一杯,自斟自饮。
    他这个人吧,虽然外表不像御时琛那么俊美惊艳,摄人心魄,却也算得上潇洒不凡,气宇轩昂。
    但是,别看他有才有貌,其实他脑中的八卦神经比女人还要错综复杂。
    几杯红酒下肚,他的老毛病又犯了。
    林安哲摸了摸下巴,倾了倾身体,向对面坐着的男人凑近了几分,“时琛,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!”
    御时琛睨了他一眼,淡淡掀唇,“什么问题?”
    (本章完)